乌海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乌海由原巴盟的乌达市、伊盟的海勃湾市合并成立的。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西南部,东经106.36°至107.05°,北纬39.15°至39.52°之间,东临鄂托克旗,西连阿拉善左旗,北与巴盟磴口县毗邻,南与宁夏自治区石嘴山接壤。南北长约80公里,东西宽30公里,总面积约为2400平方公里。成为自治区的第三个直辖市。乌海是华北地区光热资源最丰富的地方,全年日照时数3000-3200小时,比同纬度的华北其他地方多500-700小时。日照长、积温高、昼夜温差大。乌海市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有三个世界级的旅游产品,一是桌子山岩画群,是新石器至青铜时代北方游牧民族的艺术珍品,分布广、数量多、内容丰富、风格古朴,在国内外岩画界占有很高的地位;二是被学术界称为“活化石”的国家级保护植物四合木;三是拥有亚洲之最,长40米、底径1米的石炭纪硅化木。另外,乌海市还有李华中滩、胡杨岛等黄河中少有的滩岛,临近地区也有许多旅游景点,著名的贺兰山自然风景区、西夏王陵、沙湖、成吉思汗陵等。景观:鄂尔多斯大草原、胡杨岛景观、乌兰布和大沙漠、桌子山岩、画桌子山地质奇观